一、事项名称
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验收合格后登记
二、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提供电子版本)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意见》(川建发[2008]65号)
三、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审批数量限制,申请方式为直接向安监站申请;
四、行政审批条件(前置条件)
1、中标施工企业已在安监站备案
2、设备产权单位经自查符合登记条件
五、申请材料
(一)建筑起重机械登记
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2、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3、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4、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5、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6、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整体提升脚手架登记
1、《成都市建筑施工整体提升脚手架登记表》 (一式两份);
2、整体提升脚手架经有关部门组织鉴定合格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认证的证明资料;
3、整体提升脚手架厂家生产许可证;
4、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5、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6、安装人员特种作业证;
7、提升机构生产厂家及品牌;
8、整体提升脚手架验收资料; 以上资料中的《成都市建筑工地整体提升脚手架登记表》,整体提升脚手架厂家资质认证及生产许可证可以使用复印件,其他资料必须是原件。
六、申请表格(提供电子表格)
申请企业到郫县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站领取《成都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登记表》、《成都市建筑施工整体提升脚手架登记表》。
七、行政审批程序(分为公布给申请人和政府部门内部审批程序)
(一)对外公布给申请人的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建设局安监站提出使用登记申请,经受理审理员对申请人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初审,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如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作出核准或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二步: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建设局安监站对其进行使用备案。
第三步:在7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到建设局安监站领取《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二)内部流程
1、安监站经办人审核、登记
2、安监站站长签署意见
八、行政审批时限(分为法定和承诺时限,即办件统一为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九、行政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行政审批年审或年检
没有年审或年检
十一、事项类别(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便民服务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十二、事项类型(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代办件、并联审批件)
承诺件
十三、目前是否在中心办理(填写是或否)
否
十四、是否网上预审
否